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

交二审检察院的一份材料

事实与理由:

    前年九一八(2012年9月18日),我(何健)路经美国与小日本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所在的花园酒店时,至少有十万中国本土公民,围绕着花园酒店,进行抵制日货的和平游行示威,便毅然决然地加入到公民队伍之中。我们又自发地以天河城为下一个目的地,进行和平抗争。我(何健)没有看见任何人有任何暴力行为。农民、工人、学生、知识分子、便衣、民警和武警都表现出对和平的向往与对卖国的反对。虽然这只持续了不到一天24小时,但前年九一八(2012年9月18日)我在广州的公民体验再一次激活了我自1989年6月开始休眠的公民信念。也催生出去年九一八(2013年9月18日)保卫钓鱼岛的公民践行。中国本土公民不必一年365天,天天上街游行示威,但不能在关键时刻不挺身而出。令人惊讶的是仅一年之隔,花园酒店外,除了便衣与民警,除了何健(我),除了一名守在日领馆大门口前衣着看似日本总领事的“肥猪”外,只剩下路人和看客。

    我(何健)去年九一八(2013年9月18日)带了印有于浩宸创作的【保卫钓鱼岛】歌词的爱国传单去小日本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所在的花园酒店外的人行道上派发,并提了罗技UE手提音箱播放该歌曲。当地的华乐派出所在涉黑副所长卢援的带领下暴力执法。不仅有民警打伤了我的后脑,抓伤了我的右腕(已用小米2S手机自力取证),抢劫了我的爱国传单,还在我高呼“九一八!保卫钓鱼岛!!!”“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等爱国口号时将我按倒。涉黑副所长卢援为了阻止我(何健)继续喊爱国口号,影射他们暴力执法,在我四肢被其他民警强行按住无法动弹的情况下,用他那粗壮的左前臂堵住我的嘴巴并故意同时堵住我的鼻孔,致我无法呼吸,被迫正当防卫。我(何健)被押送至派出所,下警车后入派出所门前,一名押送我的民警用威胁的口吻说只要我“配合”一下,签一份有利于他们的笔录,当晚就能释放我。为了当晚能获释,我抱着侥幸心理签了两份讯问笔录。(下午一份手写的,晚上一份机打的)华乐派出所的涉黑副所长卢援在所里曾当面向我(何健)展示过他所谓的“伤口”,只有咬痕,没有血迹。他提供给检方,检方在法院出示的所谓伤情照片上有造假血迹,并被越秀分局的鉴定人员鉴定为6x6cm伤口,而非照片上的4x4cm。后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所谓的“被害人”)强行派员抽了我(何健)的血,做了艾滋病毒(HIV)检测,并向我索要60元人民币的所谓“检测费”,被我婉拒。他恼羞成怒地说,日本人都是有钱人,多年来赞助了他们大量办案经费,是党保护的对象。像我这种连60元钱都拿不出来的穷光蛋是党制裁的对象。他们是代表党保卫日领馆。我(何健)曾多次要求对我进行验伤,未果。

    10月21日,卢援指使华乐派出所的民警与辅警来越看押送我去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在警车里,我坐在后排正中位置。坐副驾驶位的一名便衣逼我签第三份落款为2013年9月18日的讯问笔录,被我拒绝。由于越看在卢援的指使下故意扣押了我母亲邵慧娣十月给我顾送的食品,我当时一个月体重至少下降了三十斤(有华乐派出所的视频与照片和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视频与照片为证)但该便衣手持的相关文件中写了我的体重为75公斤,只降了十斤左右。他们在越秀区看守所(越看)时根本没给我称过体重。鉴定过程中,有一名胖公安中途擅自进入鉴定室,多次干扰两名鉴定人的正常鉴定活动(有鉴定视频为证),试图影响他俩,迫使他俩对我作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送”我入疯人院,被迫接受电刑与药刑。这是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对我(何健)的打击报复。虽然两名鉴定人没有满足他的兽欲,但由于卢援的不断施压,他俩被迫作出了“双相情感障碍”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令我名誉受损。

    我是在2013年十月下旬,通过和平抗争后,才拿到我母亲顾送的食品的。在十月上旬,我母亲顾送的一件新买的长袖内衣到我手中时已是污渍斑斑了。我用肥皂洗了七八次,都无法洗去上面的污渍。这是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的打击报复。

    我(何健)入广州越秀看守所,于去年11月中旬下旬先后两次通过高远青管教民警向有关部门书面申请改监视居住或转所至广州第一看守所,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我(何健)在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和越秀区看守所里虽然没遭刑讯逼供,但遭威胁、引诱、欺骗、饿冻、戴镣和被穿红马甲的新疆籍艾滋病人伊明江骚扰以及后来当上副轮值(非官方牢头狱霸,高远青让他当副轮值是对他听话打人的肯定)的贵州籍肺结核病人梁建华殴打。但我不怪他俩,因为他俩只是工具狗。

    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监室内的公告栏明文规定若有在押人员被殴打,应及时按铃报警。但我(何健)暂住过的越看四监区301监室里几乎没人敢在自己被殴打时按铃报警。因为黑看守会黑白不分,把【打人的人】与【被打的人】一起戴镣,减少他们打牌搓麻将被中断的次数。

    去年越秀看守所,平均一月一张报;今年有改善,两三天一张报。书没法带进越看。我(何健)从2013年10月7日开始了时断时续长达数月的严重伤风感冒,被越看四监区301监室其他在押人员视为最大流感源。

    我(何健)出来至今腰酸脖子痛。
 
    我(何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4法庭一审庭审时是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叫李颂捷。我在答辩状里还肯定过她和她的一名同事。“2014年1月7日,两名女检察官来越看讯问我,允许我在共六页的讯问笔录上,自行书写了四页供述,保障了我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值得肯定。这让我看见了中国内地司法改革的一丝希望。”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丝希望也幻灭了。因为2014年4月8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尚宝军律师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帮我复印了相关卷宗。中院那里的卷宗里面根本没有2014年1月7日两名女检察官来越看的那六页讯问笔录。
   
    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里,我(何健)的高低血压至少比以前平均高了10至15。一月一次量血压的机会还是我从2013年11月开始风险请求得来的,之前越看四监区301监仓的全体在押三高人员在一名正科级“医生”(正轮值刘学军)的领导下根本就从来没量过血压。刘学军本人也是高血压,不敢量血压。但越看医务室书面档案显示,一月至少量两三次血压。这是因为包括那名正科级“医生”刘学军本人都在医务室护士提供的空白表格上签过二十多个姓名并按上了二十多个红指印,我(何健)亲眼所见。我们是在医务室用不合格的欧姆龙电子血压计互助量血压。我(何健)只有在去年九一八,刚入看守所时,由一名长脚越看“医生”用水银血压计正规地量过一次血压。之后的用小日本敌国欧姆龙电子血压计在押人员互助式量血压根本不准。越看医务室医生和护士根本不会用水银血压计替在押三高人员量血压,因为没有监督,消极怠工。

    我(何健)在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时,管教民警高远青找我签例行公事的谈话笔录,在有无牢头狱霸等方面,他写无,我也签。但2014年3月17日,我在越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就要求加上有牢头狱霸等事实了。

    我(何健)取保候审后,看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定代理人出庭通知书,发现上面有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的内容。但2014年2月13日一审旁听席坐有两名穿检察官制服的人出席庭审。3月4日一审宣判时是在一比较大的法庭,更有一名黄皮肤坐在翻译人员席上,我(何健)估计是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派员参加宣判。自始至终小日本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人员是强势一方,我(何健)作为中国本土新公民是弱势一方。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以及有关方面欺软怕硬,令我感到不公,也令中国蒙羞。

    一审判决书上写的人民陪审员程志雄从姓名学上分析应该是男性,但一审庭审出席的陪审员是两名女性。也就是说,若程是女性,她可能出席了2月13日一审庭审;若程是男性,则他根本就没出席一审庭审。若程志雄本人没出席一审庭审,能否认定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

    越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一直是要进行强迫劳动的。因为晚上我们可以在监室里看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所以我(何健)于十一月中旬,看见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废除劳教制度的相关意见,为了响应党的号召,我(何健)于2013年11月18日正式创建了越看和平抗争委员会。上午宣读了成立致词,拿到了我母亲邵慧娣顾送的第二批长衣长裤。越看和平抗争委员会以鲁迅全集为思想体系,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废除劳教制度的相关意见为行动纲领,以民主前辈王若望先生为永远的精神领袖,以王若望先生创立的中国民主党为上级组织。从那天起,我(何健)开始不从事有生产任务的强迫劳动,改为清洁厕所拖地板,多值晚班倒垃圾等合乎国际惯例的替代劳动来保持301监仓内在押人员间的相对和谐。今年春节期间,高远青管教民警的三个监仓都暂停了强迫劳动,但3月5日开始又进行强迫劳动了。
     
    烟是公家的一元三角一包的庐山烟(厂商提供)。高远青管教民警喜欢用“不干活,没烟抽”强迫在押人员劳动。在押烟民为了两三天抽一根庐山烟,再强迫在押非烟民劳动。在正式成立越看和平抗争委员会前,我(何健)是消极怠工的。

    高远青管教民警选择正副轮值(非官方牢头狱霸)只有一个标准:听他话。他提供给正副轮值的“福利”是多一根烟,多一客饭,不值晚班,不做劳动。

    我(何健)已于今年3月12日通过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管教民警高远青,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寄了我在越看301监室亲自书写的上诉状。

    我(何健)深知二审判决超过九成五的概率是维持原判(拘役六个月)。但我始终坚信我有一个万分点的概率能改判无罪,也有一个百分点的概率能减刑(虽然已服了六个月实刑),剩余的概率是加刑。
   

诉求一:调取9月18日现场多角度全过程完整的视频监控和音频监听。
诉求二:调取10月21日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病鉴定视频音频。
诉求三:发回重审。
诉求四:公开开庭审判。
诉求五:对卢援的所谓“轻微伤”进行重新鉴定。
诉求六:卢援等所谓“依法执行公务”的918现场民警全部出庭,当面对质。
诉求七:对我的所谓“精神病”进行重新鉴定,恢复名誉。
诉求八:1021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鉴定人出庭陈述公安擅自中途进入鉴定室,干扰正常的鉴定活动。
诉求九:复印到2013年9月18日在华乐派出所的一份讯问笔录(手写的,下午)和2014年1月7日在越秀看守所的一份讯问笔录。
诉求十:复印到2013年十月下旬及十一月我投入检察信箱的两份控诉书和我手写的2014年3月12日投入检察信箱的上诉状。


关于中院提供的卷宗材料:

(一)P11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根本没有向我宣读过,我在2013年10月21日被押送至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时,还曾问过一名便衣,卢援的“伤势”鉴定结果怎样,他拒绝透露。办案员的行为非法剥夺了我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诉讼权利。
(二)P12-P18所谓的2013年9月19日凌晨在越看的讯问根本没有发生过。当时我已在301监室休息了。华乐派出所可以依法在派出所拘留我24小时,但他们当晚就送我进看守所,说明他们已压榨到了他们需要的我的口供,没必要也事实上没有在看守所凌晨讯问我,这份电脑打印的讯问笔录是事后伪造的,也没有向我宣读过。
(三)P56涉黑副所长卢援所谓的“伤口”的血迹系造假,我当时是为了能当晚获释,被迫签名的。
(四)P62扣押决定书根本没有告知过我,它是扣字2013111801号,也就是说是11月18日出具的,但见证人签署的日期却是9月18日。
(五)P77录像情况说明13:00:09至13:02:29视频没有在一审时出示。该视频能证明涉黑副所长卢援证词造假。
(六)检测项目里漏了卢援派员强行抽我的血,做艾滋病毒检测一项。
(七)P34(钢印)开始是我的答辩状,事实部分有详细描述。
(八)2014年1月7日,两名女检察官来越看讯问我的共六页讯问笔录不在卷宗里,令人遗憾。
(九)我于2014年3月12日将一份上诉状交管教民警高远青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中院,并同时投了另一份内容相同的上诉状至301监仓的检察信箱,两份上诉状都没附在卷宗里,证明高远青非法扣押了我手写的上诉状,驻所检察官没有尽到法律监督的职责。
(十)P14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中许多引号内的话均非我的原话,当时是用Sony数码摄像机拍摄视频音频的,希望检察官能够调取。完整的视频音频证实公安主导鉴定,鉴定不独立不中立不客观,希望重新鉴定。

何健母亲邵慧娣关于询问笔录的声明

                                   我关于询问笔录的声明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卷宗材料P38-P45的我的两份询问笔录是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指使他的下属胁迫我签字的。由于当时我儿子被关越秀区看守所,我本人怕因为帮他复印了保卫钓鱼岛的爱国传单也被卢援打击报复,关进看守所,我不敢讲真话。现在我和我儿子团聚,才知道他在越看的非人遭遇,我感到很后悔,只考虑到全家四人的利益,讲了假话,签了伤害到许多上海访民感情的不道德的询问笔录。

    关于中院提供的卷宗材料中我所签的那两份询问笔录,我有如下澄清:

第一,P38页的“出示工作证件”不实。自始至终华乐派出所从来就没有任何民警向我出示过任何工作证件。不出示工作证件在中国内地具有普遍性。

第二,P39页的“何健有精神病。”不实。我儿子何健是被精神病,准确的说是被原上海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张学兵精神病了,张学兵5年之内必将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

第三,P39页的“传单的内容是首儿歌,”不实。于浩宸创作的《保卫钓鱼岛》是爱国歌曲,而非什么儿歌。

第四,P39页的“他会打我,还要罚我钱,”不实。事实是由于我全家四人都反对陈良宇犯罪集团的残余势力的倒行逆施,我本人经常被上海方面派公安便衣流氓殴打,做合法的短租房生意经常被上海方面罚钱与骚扰。

第五,P39页的“如果政府可以义务帮他进行治疗,那就最好了。”不实。事实是原上海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张学兵层层下达指令,要求强制将我儿子关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里我儿子多次遭遇上海黑民警指使黑医生黑护士黑护工用尽电刑与药刑等令人发指的酷刑。

第六,P43页的“2006年他因为发病在上海闹事,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我们家将他送到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出来后又闹事,我家又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送到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他进过三次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不实。事实是他是爱国公民,他不是闹事,而是和平抗争,是当地派出所在上海方面的指使下,强迫我们送他进精神病院,当地的这两家精神病院都是出了名的黑监狱,他在里面多次遭遇酷刑。

第七,P43页的“2012年4月1日他说上海的政府迫害他”这是事实。不仅他本人,包括我和我的丈夫何小明和我的公公何占春都因不满陈良宇犯罪集团的残余势力的令人发指的犯罪行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政治迫害。

第八,P44页的“常说江泽民将国家的土地割让给外国,”这是事实。也没有说错,只是大多数中国内地居民不知道这些历史事实,第一次听说觉得很匪夷所思。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海外的华人大多知道江泽民的卖国行径,如果何健跟他们说,他们就不会觉得我儿子不正常,反而会认为我儿子是爱国者。

第九,P44页的“氯丙嗪”不实。事实是吃“碳酸锂”。何健在上海被关黑监狱期间遭遇惨无人道的药刑,有药瘾。但是越秀区看守所医务室在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的指使下从2013年9月下旬开始,就多次试图断何健的药(上海方面强加的药瘾)。2013年10月6日上午,护士不给药,何健于下午15时、15时45分、16时30分三次按铃等药,未果。17时何健向例行巡视的当日值班的看守所领导报告请求给药,有一名随行看守说马上把药拿来,未果。19时何健只好再次按铃。结果是何健被强行灌入三粒白色未知药物(估计是安眠药),并被戴镣在床板下,当晚就开始伤风感冒并彻夜未眠,第二天早晨,何健毅然决然地决定戒除药瘾,并“主动”向例行巡视的看守所领导下跪认错。感谢上帝,看守所方面没有给我儿子戴镣15天,而是在给我儿子戴镣3天3夜后,解镣。我儿子之所以“主动”下跪,也是希望早日解镣,避免在戴镣、饿冻和戒药瘾三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何健虽然被非法戴镣3天3夜,但至今还很感谢决定提前给他解镣的看守所领导。正是看守所领导的善良,使何健成功戒除药瘾并成功减肥至理想体重。今年(2014)春节后,我儿子所在的301监仓床板下的戴镣固定点被全面去除,体现了广东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人性化进步。

第十,P45页的“我希望广州方面能派人将何健押回上海,让他在上海治疗。”不实。我怎么可能让刚逃离虎穴一两年时间的亲生儿子再入虎穴,被虎折磨呢?!


    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为了打击报复我儿子何健,指使越看黑看守将我在2013年10月上旬,顾送的一件新买的长袖内衣故意弄得污渍斑斑,我儿子用肥皂洗了七八次,都无法洗去上面的污渍。10月21日,卢援指使华乐派出所的民警与辅警去越看押送我儿子去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在警车里,我儿子坐在后排正中位置,坐前排副驾驶位的一名便衣逼我儿子签第三份落款为2013年9月18日的讯问笔录,被我儿子拒绝。如果我儿子当时意志不够坚定的话,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很可能看到的就是那一份讯问笔录了。越看黑看守在卢援的指使下故意扣押了我十月顾送给我儿子的食品,令他当时头个月体重至少下降了三十斤(有华乐派出所的视频与照片和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视频与照片对比为证,请法官同志调取)。但该便衣手持的相关文件中写了我儿子的体重为75公斤,只降了十斤左右,故意隐瞒越看饿劳冻的真相。他们在越秀区看守所(越看)时根本没给我儿子称过体重。精神病鉴定过程中,有一名胖公安中途擅自进入鉴定室,多次干扰两名鉴定人的正常鉴定活动(有精神病鉴定视频音频为证,请法官同志调取),试图影响他俩,迫使他俩对我儿子作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送”何健入精神病院,被迫接受电刑与药刑等惨无人道的酷刑。虽然两名鉴定人没有满足卢援的兽欲,但由于卢援间接地不断施压,他俩被迫作出了“双相情感障碍”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令我儿子名誉受损。由于2013年10月21日,我儿子与华乐派出所胖公安“摊牌”,10月23日,两名新疆籍在押人员被安排入我儿子所在的301监仓,其中一名叫伊明江(尹明江、依明江)是穿红马甲的艾滋病人。伊明江当天就把目标“锁定”到我儿子,他经常用手指敲击我儿子的头皮以及对我儿子强行勾肩搭背等方式骚扰我儿子。我儿子于2013年10月29日,通过和平抗争,才拿到我十月顾送的食品。10月29日当天,伊明江就开始强行向我儿子索要我顾送给他的在越看小卖部购买的华丰方便面和皇室麦片。2013年11月6日上午,我儿子差点被伊明江打伤,后伊明江与他的新疆老乡亚森艾瓦被调离301监仓,只剩下一名安分守己的新疆小青年萨达姆伊散(萨达木尹散)。众所周知,中国内地看守所的潜规则是把新疆人分散关押,原则上一监仓一新疆人,避免新疆人闹事。但在我儿子于精神病鉴定过程中与派出所胖公安“摊牌”,10月23日两名新疆人被安排入我儿子所在的301监仓,其中一人还是艾滋病人,针对性太强了。据悉,越看一共有100多个监仓,艾滋病人才30人左右,我儿子所在的301监仓是“文明仓”,已经有半年多没关押艾滋病人了。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卢援对我儿子的打击报复。

    我儿子于2013年11月中旬和下旬先后两次通过高远青管教民警向有关部门书面申请改监视居住或转所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2014年的小年夜下午,我儿子被贵州籍肺结核病人梁建华(邹小飞)殴打,多次按铃报警,要求验伤,未果。后来梁建华当上了副轮值(非官方牢头狱霸,高远青让他当副轮值是对他听话打人的肯定)。
    
    我儿子在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和越秀区看守所里虽然没遭刑讯逼供,但遭威胁、引诱、欺骗、饿冻、戴镣和被穿红马甲的新疆籍艾滋病人伊明江骚扰以及贵州籍肺结核病人梁建华殴打,但我儿子表示不怪他俩,因为他俩只是体制内的工具狗。

    越秀区看守所监仓内的公告栏明文规定若有在押人员被殴打,应及时按铃报警。但我儿子暂住过的越看四监区301监仓里几乎没人敢在自己被殴打时按铃报警。因为黑看守会黑白不分,把【打人的人】与【被打的人】一起戴镣,减少他们打牌搓麻将被中断的次数。

    去年(2013)越秀区看守所,平均一月一张报;今年(2014)有改善,平均两三天一张报。书没法带进越看。

    我儿子从2013年10月7日开始了时断时续长达数月的严重伤风感冒,被越看四监区301监仓的其他在押人员视为最大流感源。

    我儿子出来至今腰酸脖子痛。
  
    在越秀区看守所里,我儿子的高低血压至少比以前平均高了10至15。一月一次量血压的机会还是我儿子从2013年11月开始风险请求得来的,之前越看四监区301监仓的全体在押三高人员在一名正科级“医生”(正轮值刘学军,广州市精神病医院的正科级主任,很巧)的领导下,根本就从来没量过血压。刘学军本人也是高血压,不敢提出要求量血压。但越看医务室书面档案显示,一月至少量两三次血压。这是因为包括那名正科级“医生”刘学军本人都在越看医务室护士提供的空白表格上,被迫签过二十多个姓名并按上了二十多个红指印,我儿子亲眼所见。我儿子他们是在医务室用不合格的日本欧姆龙电子血压计互助量血压的。我儿子只有在去年九一八(2013年9月18日)当晚,刚入看守所时,由一名长脚越看“医生”用水银血压计,正规地量过一次血压。之后的用日本欧姆龙电子血压计在押人员互助式量血压根本不准。越看医务室医生和护士根本不会劳神费力地用传统的水银血压计替在押三高人员量血压,因为没有有效监督,他们消极怠工。

    我儿子在越秀区看守所时,高远青管教民警找他签例行公事的谈话笔录,在有无牢头狱霸等方面,高远青写无,我儿子也只得被迫签名。但2014年3月17日上午,我儿子在越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就在最后一轮签名时要求加上有牢头狱霸等事实了。

    越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一直是要进行强迫劳动的。我儿子在2013年11月18日上午正式创建了越看和平抗争委员会,他刚一宣读成立致词,就拿到了我顾送的第二批长衣长裤。再次证明幸福不能靠党的恩赐,必须靠自己和平抗争的普世真理。在我儿子的不懈努力下,今年春节期间,高远青的三个监仓都暂停了强迫劳动,同期我儿子所在的301监仓的全体在押人员都看见他们所在的越看四监区其它监仓每天都有劳动成品的出货,但3月5日高远青的三个监仓又恢复强迫劳动了。
      
    高远青管教民警喜欢用“不干活,没烟抽”的话,强迫在押人员劳动。烟是公家的一元三角一包的庐山烟(劳动产品的厂商提供)。在押烟民为了两三天抽一根最廉价的庐山烟过把瘾,再强迫在押非烟民劳动。在我儿子正式成立越看和平抗争委员会前,他也是被强迫劳动的,只是他通过消极怠工的和平方式进行抵制。

    高远青选择正副轮值(非官方牢头狱霸)只有一个标准:听他话。他提供给正副轮值的“福利”是多抽一根烟,多吃一客饭,不必值晚班,不必做劳动。我儿子和我本人都真心实意地同情被迫当非官方牢头狱霸的在押人员,因为他们也是身不由己的弱者。

    我儿子于2014年3月12日通过越秀区看守所管教民警高远青,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投寄了他在越看301监仓亲自书写的上诉状,并将另一份上诉状投入301监仓的检察信箱。他于3月13日和3月17日两次问高远青,高都说已经帮他邮寄,事实证明高远青又讲假话了,他非法扣押了我儿子亲手书写的上诉状,驻所检察官也没有尽到法律监督的职责。

    我本人和我儿子都认为这不是体制内人的罪恶,而是体制本身的罪恶。该被宣判有罪的应当是体制本身,我俩都不希望有体制内的人被宣判有罪,甚至我俩都不希望有体制内的人被行政处分。因为我全家四人都是基督徒,相信所有人都有原罪,都是罪人。我们应当向已故的南非原总统曼德拉先生学习,真正践行宽恕和包容。

    中院提供的卷宗材料P13页的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的后一页“声明”中的“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和“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有鉴于我的两份询问笔录我本人现在已经全盘推翻,而该两份询问笔录是委托人越秀分局华乐派出所提供的鉴定材料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鉴于精神病鉴定视频音频拍下了华乐派出所胖公安(非在场人员许占宏与谢广军,许占宏与谢广军应该知道该名胖公安的真实身份)中途擅自进入鉴定室,主导了鉴定过程。故该鉴定事实上受到了非法干预,不独立不客观不公正,令我儿子名誉受损。

    中院提供的卷宗材料P14页的所谓“精神病鉴定”中许多引号内的话均非我儿子的原话,当时有用Sony数码摄像机拍摄下鉴定活动的全过程,希望法官能够调取。完整的视频音频证实胖公安在华乐派出所涉黑副所长卢援的指使下主导了鉴定,该精神病鉴定不独立不中立不客观,希望法官同志能给予我儿子一次重新鉴定的机会,帮他恢复名誉。我儿子说即使是被鉴定为有精神障碍但918当日没有发病,虽然他无法接受,但能忍受。他也心甘情愿地承受加刑几个月的苦难。当然如果重新鉴定为没有任何精神病且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则他既能接受,也能忍受加刑的苦难。因为我儿子何健是一位真正能为理想为信仰去承受苦难的爱国者。但是有精神障碍且918当日发病的鉴定意见他既无法接受,也不能忍受。因为那是对爱国者爱国行为的羞辱,也是对公务员违法行政的放纵。

    综上所述,我恳请法官同志能给予我儿子何健一次重新鉴定的机会,谢谢。